关于对吉林宏德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除名和对相关人员处理的决定

时间:2025-06-27



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吉价鉴估协字〔202511


关于对吉林宏德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除名和对相关人员处理的决定

吉林宏德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受理土地征收价格评估业务,于2022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对靖宇县拟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征占用土地涉及的林地、林地上的树木和苗圃地上的绿化树木价格的评估报告》(吉林宏德价评字(2022)004号),弄虚作假,故意增加价格评估值,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违反了《价格鉴证评估执业规则》,扰乱了价格鉴证评估行业秩序。依据协会《章程》《会员管理办法》,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对吉林宏德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予以除名,取消单位会员资格,五年内不得加入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二、对吉林宏德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价格鉴证评估师单庆鸿、辛凯,取消个人会员资格,取消价格鉴证评估师职业资格,向社会通报,终身禁止从事价格鉴证评估职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各价格评估机构要引以为戒,加强对价格鉴证评估师的日常管理,加大行业自律监管力度,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价格鉴证评估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2025年6月27日

11宏德公司处理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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