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17
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吉价鉴估协函〔2025〕15号
关于清理设立分公司的通知
各价格评估单位:
近期有相关部门反映,价格评估单位存在设立分公司现象,经调查情况属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一系列条件,包括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和住所等,才可以设立分公司。我省价格评估单位绝大部分属于小微企业,不具备设立分公司条件。
设立分公司人员要求需有6名评估师,且总部人员不得同时在分公司执业。财务要求总公司连续3年评估业务收入合计不少于1500万元,申请前3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业处罚;管理要求总部需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分公司应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执行统一的质量控制标准;场所要求分公司须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且不得与总部住所相同。
请各单位认真清理分公司,设立分公司符合上述条件的,报协会备案登记;不符合条件的请于2025年8月15日前予以取缔,并将清理情况报协会。
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版权所有: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联系电话:80603179
协会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7号